一个企业,不管它是属于哪种类型,影响员工行为的都有三种力量——制度、管理和文化。这三个东西从不同的侧面影响着组织的个体行为及其结果,它们互相配合、缺一不可。
第一种力量:制度。不管企业大小,首先必须建立制度。古人云: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。这里说的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:一是行为准则,即应该做什么、不应该作什么;二是工作标准,即应该怎样做,包括岗位作业标准及业务流程。前者是强制性的,后者是指导性的,两者应当互相配合,相辅相成。
第二种力量:管理,具体的讲是指员工上司即主管的管理行为。主管的管理功能大概主要有两个:一个是控制,一个是指导。控制是指,主管人员依照公司目标、制度、标准和程序,对部属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监控,使部属的工作在预期的范围内进行运作,以期达成工作目标。指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,一是指导部属怎样正确地执行标准规范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;二是例外事务的调整与指导。制度和标准是死的,而现场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,有的时候如果按照“标准”做就可能发生问题,这时应当怎么办?员工只可以按规定做,而主管则应当依据经验和“例外法则”(譬如公司核心价值观、客户导向或趋利弊害原则等等)作出判断,对部属的行动做出调整和指导,这才是正确的做法。
第三种力量:企业文化。对企业文化无论怎样的下定义其实都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如何正确的看待和运用才是最重要的。企业文化不是写在墙上或者是文件的表达形式,而是看不见、摸不着但感觉得到的东西,不管你是否承认,它都是客观存在的,而且无时不刻地在影响着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行为。老子说,一言能兴邦也能毁国,而且,形成一个企业文化的主导因素是这家企业老板的价值观、习惯与修养,所谓一个企业的文化就是老板文化。
三种力量中,制度和管理是有形力量,文化是无形力量;制度是基础是硬件,文化是动力是软件,管理是桥梁,制度和文化透过管理(人)发挥作用;制度、管理、文化就是一个系统,它们互相配合、共同发挥作用、缺一不可。